针对当下新兴的“互联网+订餐”商业模式,中消协今天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关注送餐卫生,主动维护权益,对于各类订餐平台“好评返现”、“满赠返券”、“超低折扣”等促销行为要保持平常心,不要落入低价低质陷阱。同时呼吁广大网络订餐平台建立平台餐饮企业“黑名单”制度,妥善处理消费者批评建议。
据南京餐饮管理公司了解:中消协有关负责人指出,“互联网+订餐”这一商业模式给传统餐饮服务行业注入了新的商机和活力,也逐渐转变着人们的生活习惯和消费模式。然而,通过网络平台订购餐食,目前还面临着安全卫生、规范管理、监督责任等诸多难题。
为此,中消协提醒消费者,在收到外卖送餐后,一要先检查餐食包装是否完好、清洁,所配送餐食是否与订购餐品一致;二要当面查验餐食是否受到污染或出现变质,一旦发现餐食变质或受到污染,应当拒收;三是确认无误后要及时就餐,避免长时间存放。
这位负责人提示,网上订餐务必索取消费票据,留存交易凭证,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如发现餐饮安全卫生问题,要做好证据留存,依法主动维权,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中消协今天同时提醒广大网络订餐平台:要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加强对平台信息的核查和更新,确保消费者获得的信息及时可靠,方便消费者做出选择。要建立平台餐饮企业“黑名单”制度,妥善处理消费者批评建议。
中消协呼吁,网络订餐平台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强化线上、线下渠道管理,提升服务品质和效率。要关注用户体验和用户需求,从选餐、订餐、送餐等各个方面规范平台建设,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这位负责人强调,网络订餐平台要强化品质管理,提升餐食信息的透明性。中消协提倡标注餐食原材料和能量值,做到食材来源放心可追溯、餐厅信息值得信赖可查询、送餐服务实时可追踪、后勤服务安心有保障,从而呵护消费者营养健康。
调查显示,餐饮服务业是食物中毒的高发领域。在2002年至2011年的10年间,我国共发生可统计食物中毒事件8026起,餐饮业发生的食物中毒为3738起,占总数的46.57%。报告显示,我国中餐餐饮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日期的知晓率仅有78.74%。对于新法的实施,企业更愿意选择不增加成本或少增加成本的方式应对,如增加食品安全培训、增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购买有溯源标识的原料等。
此外,“索证索票”并没有完全落实,采购原材料缺乏完整、统一的标准。我国中型规模及以上中餐餐饮企业绝大多数都设置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超过95%的餐饮企业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管理人员以兼职为主,约占57.8%,包括行政总厨、总经理、采购员、品控主管、质检主管等,而行政主厨居多。
原料食品安全控制是餐饮业的最大难题之一。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冯恩援对此认为,餐饮企业要加强与上游产业链合作,搭建食品和原材料的采购追溯体系,实现各环节实时、动态监测。